收录于话题 #选聘物业#公告通知#业主委员会 各位主业,综合目前投票情况,根据小区议事规则第八条第三款规则:“按照本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规定,进行投票表决,并应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投票工作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投票工作的,应在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决定是否延期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”,业委会决定延长投票时间至2023年11月14日12时。公告已张贴于各楼幢宣传栏。 业委会诚望各位业主能相互转告积极参与投票。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:璀璨幸福家园 转载请注明:微信阅读量 好看视频号点赞24小时自助下单平台 » 「抓紧投票」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投票延长至11月14日12时